根據最新政策,山西省近期發布了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分配管理辦法》,明確要求申報項目必須確保在年內能夠實現開工建設。這一舉措旨在提升投資效率,推動安居工程配套設施的快速落地。
辦法指出,投資分配將優先支持那些具備開工條件、年內即可動工的項目,以確保中央預算內資金能夠及時發揮效益。地方政府和項目單位需在申報時提供詳細的開工計劃和時間表,證明項目具備年內開工的可行性,否則將不予考慮。
環保治理項目被特別納入重點支持范圍,體現了山西省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兼顧生態保護的決心。這類項目包括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設施等,旨在通過配套基建提升安居工程的可持續性和居民生活質量。
該辦法的實施,不僅有助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配套建設,還將促進區域經濟穩定增長,同時強化環境保護。政府強調,將通過嚴格的審核和后續監督,確保資金使用透明高效,避免資源浪費。此舉預計將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,形成良性投資循環,助力山西高質量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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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23:3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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